為我怕外表作失敗
所以又加了內餡 葡萄奶酥餡
奶酥餡真的好好吃 波蘿麵包的外皮雖然沒甚麼味道
但是蠻酥脆的

菠蘿麵包
約做8個

a.湯種麵糊

材料:
冷水250cc,高筋麵粉50g

步驟:
1.將冷水加入高筋麵粉中攪拌均勻
2.將攪拌均勻的麵糊放入瓦斯爐上用中小火加熱,邊煮邊攪拌,煮到
    開始呈現出漩渦狀麵糊就關火
3.關火繼續攪拌讓水氣散失,稍微涼了就會成團
4.放涼後放冰箱可以冷藏3天


b.菠蘿外皮
材料:
無鹽奶油60g,細砂糖40g,高筋麵粉120g,雞蛋1/2個,
(外皮用高筋麵粉會較酥,用低筋麵粉會較軟)

步驟:
1.無鹽奶油放置室溫軟化,高筋麵粉過篩,雞蛋打散取一半
2.無鹽奶油+細砂糖用打蛋器攪打成毛絨絨泛白程度
3.再將雞蛋分2次加入攪拌均勻
4.將過篩的粉類加入攪拌均勻成團狀
5.包上保鮮膜.放入冰箱冷藏1個小時
6.冷藏到麵包開始整形之前取出,平均分成8等份搓圓

c.麵包麵團

材料:
湯種麵糊100g,高筋麵粉270g,低筋麵粉30g,速發酵母(instant yeast)3/4茶匙,
雞蛋1顆(約50g),細砂糖40g,鹽1/4茶匙,牛奶80g,無鹽奶油30g


註:如果使用乾酵母(active dry yeast)使用量請增加1倍,事先放入
配方中溫牛奶(手摸不燙程度)中靜置5分鐘

表面裝飾:蛋液

步驟:
1.將所有材料(奶油除外)倒入鋼盆中攪拌搓揉成為一個不黏手的麵團
     (液體的部份可以先保留20-30cc,在麵團已經攪拌成團後再慢慢加入)
2.將奶油加入繼續攪拌搓揉成為撐的起薄膜的麵團,將麵團滾圓,收口
   朝下捏緊放入抹少許油的盆中.
3.噴一些水蓋上擰乾的濕布發酵1-1.5小時至2倍大.
   (冬天天氣冷,可以將準備發酵的麵團放進微波爐中,裡面再放一杯熱水,
    這樣就可以讓麵包發的更好.夏天就直接放在室溫下即可.
)
4.第一次發酵完成的麵團分割成8等份滾圓(每個約75g)

這時包收葡萄奶酥餡 收口向下
奶酥餡做法
【葡萄奶酥餡】可做10個。(每個約24g) (可以做多一點,放在冷凍保存)
★材料:
1.奶油 80g :先切丁在室溫軟化
2.糖粉40g
3.鹽1/4t
4.蛋20g
5.奶粉100g
6.葡萄乾1/3杯 (如果有比較硬的話,就要先泡熱水1min,瀝乾水份)

★方法:
1.奶油、糖粉、鹽,一起打到發,有毛絨絨的感覺。
2.蛋分次加入,每加一次要攪拌均勻,才能再繼續再加蛋哦~
3.奶粉倒入,拌成糰即可。
4.葡萄乾拌入。
5.分成14個(24g/1個 ),滾圓,用保鮮膜蓋著 。
   (若覺得比較濕不好操作,可以先用保鮮袋塑成塊狀後,放在冰箱10~15min,再拿出分割滾圓)
   (不要在冰箱放太久,會太硬,不容易滾圓)

5.菠蘿外皮從冰箱拿出來,分成8等份(每個約30g),桌上灑低筋麵粉避
   免沾粘.每一個菠蘿外皮揉圓,沾上低筋麵粉用橄麵棍桿成大圓片.(若
   覺得沾粘馬上灑低筋麵粉)
6.將桿好的菠蘿外皮包裹住整個麵團(大小要能完整包住麵團)


7.用切麵刀在菠蘿麵皮上壓出交錯的菱形格紋
8.麵團間隔整齊的放入烤盤中,麵團表面噴些水,放烤箱中再發酵60分鐘
   (天氣冷烤箱中可以放一杯沸水幫忙提高溫濕度)
9.發酵好前10分鐘,將烤盤從烤箱中取出,烤箱打開預熱至170度c
10.發酵時間到就在發酵好的麵團表面刷上一層全蛋液
11.放進已經預熱至170度c的烤箱中烘烤20-22分鐘至表面呈現金黃色
即可
冬天天氣冷,麵團需要比較多的照顧
酵母的量可以稍微比夏天多加一點.
(夏天若用1/2茶匙,冬天可以增加到3/4茶匙)
發的時候也需要放在密閉空間
旁邊隨時加一杯沸水幫忙提高溫度
也可以延長一些發酵的時間
這樣都會讓麵包發的更好.

湯種比較黏手
所以主麵團加的液體一定要慢慢加
不能一開始就加完
慢慢讓麵粉跟湯種麵糊結合
就會發現原本很乾的麵團會越來越濕潤
湯種就是利用麵粉事先熱水糊化的程序
使得吸水力提昇
麵包保濕性佳才會更柔軟
可以將湯種冰過再試試
冰過會稍微比較硬一點
感覺上會比較好操作

包覆外皮不要捏的太緊
還有一點鬆鬆的感覺
壓格紋的時候壓深一點
讓麵包膨脹的時候從壓痕處分離
這樣應該比較不會變地中海

麵體引用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carol-jay/article?mid=40844&prev=41956&next=40104&l=f&fid=38
葡萄奶酥餡引用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ines0322/13295536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Nicole 的頭像
    Nicole

    愛旅行->找超值划算->到處旅行 敏感肌膚->愛保養->又過敏

    Nico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